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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视频当事人报警 优衣库非炒作

发布于:2015-07-21 14:20 人围观+去吐槽

导读:传播不雅视频者该当何罪? 19日,有媒体报道称,警方共带走包括视频当事人在内的5人进行调查,再次引起网民对这起不雅视频事件的关注。实际上,在事件的调查中,被调查处理的不仅仅是传言中的5人。 据北京警方通报,

  传播不雅视频者该当何罪?

  19日,有媒体报道称,警方共带走包括视频当事人在内的5人进行调查,再次引起网民对这起不雅视频事件的关注。实际上,在事件的调查中,被调查处理的不仅仅是传言中的5人。

  据北京警方通报,除了视频中两名当事人外,经过调查,警方先后将孙某某(男,19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等人控制。目前,孙某某因将淫秽视频上传新浪微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人因传播淫秽信息被依法行政拘留。带着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列阳律师等专业人士。

  ——为何传播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钱列阳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公共媒介和载体,通过这样一个公共媒介使社会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广而告之内容不雅的视频,达到了传播的目的,造成恶劣影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为何传播者有人被刑拘,有人被行政拘留?专家表示,视频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应受到法律处罚。按照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通过互联网传播带有淫秽内容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传播数量和点击量达到一定数量,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也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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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视频传到网上去的人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其他一些起到次要的、辅助作用的人,情节不是很恶劣、作用不是很大的,不构成犯罪的,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钱列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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