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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璇被诉名誉侵权二审 起因、细节全公开(图)

发布于:2016-08-06 17:19 人围观+去吐槽

导读:演员叶璇因微博转发一篇题为《叶璇挺身告骗子法院判胜诉》的文章,被演员田振威(艺名田牧宸)诉至法院。田振威认为文章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诋毁其名誉,而叶璇不仅未澄清且加负面评论转发,构成名誉侵权。-名人汇娱乐频道

  叶璇参加了本案庭审

  演员叶璇因微博转发一篇题为《叶璇挺身告骗子法院判胜诉》的文章,被演员田振威(艺名田牧宸)诉至法院。田振威认为文章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诋毁其名誉,而叶璇不仅未澄清且加负面评论转发,构成名誉侵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田振威的诉请,叶璇不服上诉。昨日一中院开庭审理,叶璇也参加了庭审。

  起因

    欠款报道引纠纷 叶璇被判道歉

  田振威、叶璇均为电视剧《搜索连》演员。2015年1月,田振威曾向叶璇借款60万元,约定每月还款5000元。后田振威购买了一部凯宴越野车,当年5月,感到受骗的叶璇起诉田振威要求返还借款,后双方达成调解。

  三个月后,新浪网发布一篇名为《叶璇挺身告骗子法院判胜诉》的文章,称田振威以为母亲治病为由向叶璇无息借款60万,后叶璇得知其用借款吃喝玩乐,并多次谎称为母治病向他人借钱,故诉至法院追回骗款。之后,叶璇微博转发该文,并附加“维护众人的权益不再被欺骗伤害,舍我其谁?”等评论。2015年10月21日,新浪公司删除了上述报道。

  田振威认为上述报道不实,且文中使用“骗子”、“骗款”等词语,造成其名誉受损,叶璇转发该报道且附加负面评论,加重了其精神损害,将叶璇、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报道、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新浪娱乐页面首页连续二十四小时发布声明,向田振威赔礼道歉,叶璇在其微博置顶位置连续二十四小时发布声明,向田振威赔礼道歉。新浪公司与叶璇连带赔偿田振威各项损害共2.5万元。

标签:风波名誉侵权庭审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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